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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眼见到戴脚镣的在押或服刑人员是一种怎样的体验?
看守所戴脚镣分两种。
1是死刑脚镣、比较轻,也就3斤多点,因为戴的时间长,从中院一审死刑判决下来开始戴,还要等高院复查复审一系列下来最快也要一年多才结案拉去打靶。如果上诉就久了,如何维持原判也要三年左右菜能死 。这镣得多折磨人。
2是惩戒镣,惩罚打架闹事的,18斤 。一般戴一周,哪个干部戴的要等到下周他值班了才能解 。叫解玲还需系铃人。因为他值班你打架闹事他挨扣钱的。所以別的干部是不能给你开的,这是规矩。
九几年的时候打架闹事被整得最惨,一副脚镣18斤外加中间焊了个10斤大铁球 。走路要用绳子提起铁球才能走。还要拖着镣一个一个监舍的都走到门口,重复的对里面的同牢说:“对不起,我错了,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……”。然后禁闭房一个月,解禁才能解镣。
关于禁闭室就不详细了,估计过不了审
人生第一次看见戴脚镣的在押人员是在1983年初春。我家住在县看守所附近,每天上学放学要经过看守所门前一段道路,自己总是望一眼黑黑的大铁门,希望看见有犯人被押出来但一直没有见到,严打开始后公安局车辆都抓人办案去了,有时提审犯人改为步行押送。有一天下午我提前回家路过看守所,看见远处走来三个人,两名武警一名犯人,我纳闷他们走的怎么这么慢,近一些听到铁链磕碰声音,经过身边发现男犯人带着手镣和沉重的脚镣,两手提着脚镣艰难地走向看守所。我看见犯人走远,回忆起以前电影里戴脚镣的动作,感觉人一旦失去自由是多么痛苦。
我做执业律师后曾在法院刑事审判法庭、看守所和监狱见过戴脚镣的人,他们没有戴自己第一次目睹的沉重脚镣。以前法院审理轻罪犯人不戴脚镣,后来有犯人在法庭上脱逃,全国法院规定出庭可以摘下手铐但必须戴脚镣,我代理的一起六十岁老太太故意伤害罪案件,老太太家人与司法机关还有挺熟的关系,出庭时她也戴着脚镣,法警不敢违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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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记得去年在连云港人民医院,当时我去看牙疼,排队的时候,看到两个警察押着一个带手铐,脚镣铐的犯人,男的,很年轻,最多二十多岁,脸上面无表情,身材很壮,走动间脚上的镣铐发出清脆的响声,还有一个警察在一边巡视,说实话,就看一眼,不敢直视。
只是感觉可惜,这么年轻的小伙子为什么要犯罪,我不知道他被警察押着,带着手铐脚镣铐在人来人往的医院里是什么样的心情?
没想到他也是看牙,而且排在我的后面,我进去诊室时,两个女医生说,后面要排到那个犯人了,都是小声说了两句就闭嘴了,好像大家都有好奇和恐惧的心理,一是怕犯人伺机逃脱,二是警察的枪也是真枪实弹。
女医生很平常的帮犯人看诊,开药,然后排队,最后押上警车走了。
医院里的人仿佛都松了口气,毕竟谁也没有直面过荷枪实弹的警察和带手铐脚链的犯人!
在看守所戴脚镣的话一般有三种情况,监狱一般是看到不戴脚镣的
一:一审死刑犯,一审判决死刑,如果是死缓的话是只用戴手铐不戴脚镣的,判决书收到的那一刻起,就会被管教干部叫出去,回来之后,手铐脚镣就都戴上了,回来的路上老远就听得到脚镣拖在地上的声音了,外加个黄马褂,一般都脚镣最轻也有三十斤左右吧,你想正常活动那基本是不可能的,现在并没有限制活动区域,但你也基本上就只能在原地铺位上那么大的范围活动了,试下一下,你脚上套了个三十斤的脚镣,手上还靠着手铐,你能怎么活动,铺位的话和普通的铺位没什么区别,唯一的区别就是他的铺位不会加人,至于其他的防范措施,24小时都有人值班,所以不怕会搞出什么其他动静的
二:是严重违规例如打架,顶撞管教干部,就被被上戒具,脚镣也分很多种,普通的两个卡子和一条铁链,大概三十斤左右吧,然后还有带个铁球的,那你基本上是动不了,你想活动一下就得抱着那个铁球,还有工字的,就像工字一样,上面两个卡子,下面两个卡子连在一起,还有一种是猴子鐐,和普通鐐一样,两个卡子和一根铁链,唯一的区别是有一只手是卡在那跟链子上的,等于你随时随刻都是不能直腰,要猴子一样锁着自己身体那样,包括吃饭,睡觉都是那个姿势,一般这种惩戒时间是一个星期到两个星期
三:是去医院,当你病比较严重时,会把你送到外面的监狱去看病,这个时候也需要带上脚镣,为防止你逃脱,另外会有武警和干部轮流值班看守
当然还有一种就是外地要调回本地监狱,这种也需要,当看到这种现象时没必要害怕或者恐慌,他们也是人,而且他们基本活动范围已经被压缩到最小了没什么可怕的,一般做到敬而远之就好了,不要去好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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